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刻不容缓

2013年03月11日18:2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环境 大气污染 空气 机动车 尾气 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法

 

我国机动车销售量和保有量增长图(1994-2010)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 焦梦)近日,多位专家在第44期中国可持续能源记者论坛上呼吁,要尽快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从法律上推动污染治理。

进入1月份以来,从东北、华北到中部乃至黄淮、江南地区,都出现了大范围的重度和严重空气污染。1月13日,北京市在连续发布大雾黄色预警后,发布气象史上首个霾橙色预警,首次启动极重污染日应急措施。

监测数据表明,机动车排放已成为北京等城市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未来几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还将高速增长,机动车排放带来的污染仍会继续加重。机动车污染控制是推进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举措。1月16日,伴随我国大范围雾霾天气缓解,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正式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郝吉明认为,从2000年以来,中国大气污染的形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具体体现为两点:区域性加强以及二次污染物的污染加重。

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前董事会主席迈克沃尔什先生认为,在距离上一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十几年来,中国的大气污染问题发生了很多变化,比如PM2.5纳入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当中,而在之前没有开展对PM2.5的检测;同时污染也由无烟性污染转换成了机动车复合型污染,由于机动车是移动的污染源,需要全国性措施控制污染的排放。

他呼吁在法律上给予中国环保部对油品管控的权利,这样才能协调车和油相关的问题,以期达到更好的效果。另外他建议由一个明确部门来负责管理大气相关的污染问题,而且对紧急的大气污染事件可以做出快速反应。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室副研究员岳欣透露,实施12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修订草案稿2010年1月由环保部报国务院法制办后,两三年间一直处于“排期”状态,至今未由国务院报送全国人大。如果该修改案能够顺利通过,对推动油品的制订和供应,对环境管理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此次论坛的主题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推进空气质量改善”,由能源基金会和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共同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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