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将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问责
除了安排工程治理措施外,该规划还提出了一系列经济和行政的措施,加速重点地区大气环境的治理。
最重要的经济手段包括,新增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方案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计划。
赵华林解释说,新增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方案是指,在污染超标的地区,如果要新建火电、石化等对空气质量有影响的项目,就必须把本辖区内有污染的项目关停一部分,给新项目腾出排放空间,而且必须要找到新项目所需排放量的两倍空间,环保部门才会通过环评,允许新项目上马。
新增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方案给地方官员留下的是一道结构调整的选择题。将来在引进新项目的时候,必须要考量本辖区内是否还有排放的空间。如果非得引进一个钢铁厂,或是火电厂,要么这个新企业根本不排污,要么关停现有的若干家企业,给新企业腾排污空间。
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污染较重的地区来说,几乎已经没有可供新污染源排放的空间,所以这些地区不可能再上马钢铁、石化等项目。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也被认为是一项较为强硬的措施。规划拟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与山东城市群积极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努力降低区域内煤炭消费总量。赵华林说,这一措施将倒逼地方政府积极发展清洁能源。
赵华林介绍说,为了不让规划提出的治理目标落空,环保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保障规划目标到位。
该办法或将提出,国务院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每年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在规划期末,组织开展规划终期评估。规划年度考核与终期评估结果向国务院报告,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向社会公开。
此外,环保部还将对重点区域的城市进行达标管理,对不达标的城市,根据超标程度,提出分期分批限期达标要求。空气治理超标城市的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更加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按期实现达标。(记者刘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