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朱建平做客中国网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介绍,今年的10月份,国务院专门为这次污染源普查颁发了一个《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在这个条例里面规定,今后每十年做一次全国性的普查。
朱建平说,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开展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的经验和做法,在两次普查之间,我们会安排一些典型的抽样调查,为下一次普查积累一些数据和经验。另外为更新我们污染源的数据库,提供一些数据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