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中字头企业正在成为成品油批发的市场主体
1月7日,商务部一位内部人士透露,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燃)和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简称中航油)正在向商务部积极申请,以期其更多的子公司获得成品油批发资质。
在目前我国2500多家成品油批发企业中,除了绝大多数的中石油和中石化系企业,中海油和中化也分别有数家子公司获得批发资质。中航油和中船燃目前各仅有一家子公司在去年获得这一资格。
双巨头试水成品油市场
据了解,中航油拥有遍布全国的航油销售网络和完备的油品配送体系,其中专用码头15个,输油管线近1000公里,铁路专用线近百公里,控制水运能力近300万吨,总储油能力186万立方米,航空加油站110多个。
而中船燃是国内最大的水上供油供水专业性公司,也是仅次于中石化的中国第二大燃料油进口商。同时,中船燃还从事成品油的进口贸易和各类油品的运输及仓储。中船燃目前有公司储油库16座、总库容达89万立方米,分布在中国沿海主要港口。这些油库设施完备,大部分配有铁路、公路装卸车系统,可以水陆装卸油料,还有自己的油码头,拥有各类船舶近90艘,进入成品油领域完全有条件。
2007年5月,中航油的全资子公司四川陆地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资质,同年11月,中船燃的子公司中船燃天津公司也获得了这一资质。
“这只是中船燃和中航油在成品油方面的‘试水’,他们正在争取更深地卷入成品油批发市场。”上述商务部人士称,“所谓打破成品油批发市场的垄断,国企主导的基调不可能改变。只是打破中石油、中石化两家的垄断,而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央企参与这个市场。”
“引入中船燃和中航油,使得我国成品油批发市场经营主体‘显得’更多元一点。但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中字头的企业不分家,更何况中船燃还是中石油系的企业,对于破除成品油批发市场的垄断没有太大作用。”一位资深的业内人士说。
据了解,中船燃的两大股东分别为中石油和中远集团,双方各持股50%。
垄断格局或将打破
2007年2月商务部公布,全国成品油批发企业共有2504家。
2007年3月23日,国家商务部发布了《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对企业获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由于之前成品油批发完全由中石油和中石化系统的企业“包办”,业内普遍将《指引手册》解读为国家在成品油经营政策方面将打破“双寡头“垄断,对民营和合资企业有所松动的前兆。
2007年5月、6月、7月、9月、10月和11月,商务部根据新颁布的《指引手册》,共发布了6批31家获得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名单,在获得批发资质的企业中,出现了数家中外合资企业、民营批发企业、地方炼油厂的名字。这是国家在中石油、中石化系统之外第一次引入其他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成品油批发市场的多元格局初步形成。
然而,到目前为止,业内尚未感觉到真正的变化。进行成品油批发的企业没有油源仍然是最大的问题。
“民营企业获得了批发资质,但无法获得成品油,他们还是没办法真正参与市场竞争。而油源都掌握在中字头企业或者地方国有企业。”上述业内资深人士表示。
中石化华东分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国际油价居高不下,中石化炼油板块亏损,不太可能把成品油供应给非中石化系的企业。越来越多的民营批发企业或者加油站选择将资产出卖或出租。
在成品油上没有指望,获得一定量的原油是解决油源问题的根本之道。众多民营炼油企业把希望寄托在非国营原油进口配额的松动上。2007年,我国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为1668万吨。共有21家企业持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资质”。
“实际上,无论是具有非国营进口资质还是持有非国营原油配额,都不能真正获得原油,更谈不上市场销售,”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中石油、中石化系统外的炼油厂来说,必须有中石油或中石化出具的排产证明,海关才会发放原油进口自动许可证明,进口原油才能进入到炼油厂。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两大集团基本不可能给其系统之外的炼油厂排产。”
“所有的非国营原油都必须返销给两大集团,而不能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对于非国营进口原油的配额持有者来说,配额的意义只是可以转手卖给中石油或中石化,赚取一笔差价。”
如果能够将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直接分几百万吨给民营企业,对于解决油源问题倒是有些实际作用,但现在看来希望还比较渺茫。
今年油荒期间,山东地炼破天荒获得了国家发改委50万吨原油的划拨,但比起地炼数千万吨的年产能,可谓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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