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近12年的国有企业红利征收,或将从2007年开始恢复。昨日,有海外媒体报道称,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表示,国有企业可能从明年起重新开始支付红利。“我们已经备好了所有文件。”李荣融对媒体表示,“我们预期,这些文件将于明年第一季度得到(国务院)批准,然后,我们将开始实施这一计划。”1994年之前,国有企业长期实行“统收统支”制度。1994年税制改革后,国企的税后利润归企业所有,红利停止征缴。(据12月6日《第一财经日报》)
一旦开始向国企征收红利,一系列新问题和老问题又将随之而来。首先是红利如何征收以及征收比例的问题。有人主张“一刀切”,有人主张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谈判”,有人提议根据各个产业板块盈利情况的不同设立板块红利指标。“一刀切”过于武断,有的可能收得太多,有的可能又收得太少,不公平;分别“谈判”的工作量太大,几乎没有可操作性;设立“板块指标”其实是局部的“一刀切”,一来板块如何切割比较困难,二来仍然存在不公平的问题。这还都是技术性的问题。
根本的问题是激励机制和企业经营自主权。当初之所以改“统收统支”为“利润自留”,一方面是因为当时国企效益普遍不好,政府负担沉重;一方面恐怕也是想建立一种激励机制。国企如果赚钱了,经理人和职工就能直接从中获利。近年来,很多国企尤其是垄断国企的经理人和职工也确实从中尝到了甜头。现在又要开始征缴红利了,国企的经理人还会像以前那样卖力吗?更重要的是,企业的发展到底需要多大的再投入,政府当然没有企业清楚。如果政府要求国企缴纳50%的红利而企业说只能缴约20%,不然就会影响企业的发展甚至危及生存,怎么办?归根结底,又回到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上。十几年来,政府一直致力于政企分开,甩手式的“利润自留”正是与政企分开相配套的政策。现在又要上缴红利,国企的经营自主权当然无法保证。国企效益差时,政府甩手;国企效益好了,政府伸手——这是不是一种机会主义呢?
反反复复,除了已经改制的,现有国企的改革似乎又要回到原点。收也不是,放也不是,国企始终是政府手中的“烫手山芋”。实践再一次告诉我们,最好的办法还是市场化。除极个别必须由政府经营的行业外,凡属一般性、竞争行业的国有企业都必须走向市场。实际上,这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当然,留下来的国有企业还会面临上述问题,但因其数量极少,政府就好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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