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企业发展再传“利好”消息。记者昨天从该省人大常委会获悉,酝酿三年之久的《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已经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融资难是目前浙江中小企业共同面临的突出矛盾。《条例》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在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时应根据年度财政收入情况适当增长。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当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以其他方式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各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初创的小企业和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
为推动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专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并且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技术研发和创新形成自主
知识产权。针对浙江评比滥、培训乱、摊派多的问题,也用明文规定的方式设置了“红灯”。同时,鼓励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多元投资建立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优化资源配置、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浙江是中小企业大省。据悉,在目前全省30多万家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以上,创造的税收已占到全省财政收入的近60%,提供的外贸出口占全省的70%,中小企业还为浙江的就业市场提供了1100多万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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