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兰州市国资委组织相关专家和部分国企负责人对《兰州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进行了现场论证,这意味着,兰州对国有企业老总的考核将有新办法。
考核对象锁定“老总”
根据该办法的讨论意见稿,今后,兰州市所有的国有企业都将逐步与兰州市国资委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对国有企业“老总”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任期业绩考核一般以3年为考核期,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任期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和
不良资产比率指标。
D级老总 绩效年薪为零
《暂行办法》规定,企业“老总”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分为A、B、C、D、E等5个级别,兰州市国资委将据此对企业“老总”实施奖惩,其中奖励分为年度薪酬奖励、任期中长期激励和特别贡献奖3类。
年度薪酬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当考核结果为D级时,绩效年薪为零;当考核结果为C级时,绩效年薪在基本年薪的1倍至1.5倍之间;当考核级别为A级时,绩效年薪则在基本年薪的2倍至2.5倍之间。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A、B级的“老总”,除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年薪外,还要给予中长期激励;但对考核结果为D级或E级的老总,扣减任期内以前年度全部延期绩效年薪,E级老总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工作调整,或不再对其任命、续聘。
造成重大失误降级降档考核
该办法指出,对于企业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兰州市国资委将按真实的财务状况重新核定年度薪酬,并扣回多发的年度薪酬。
同时,企业负责人违反法律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等,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流失的,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兰州市国资委视具体情况对其降级降档考核。以前年度的违法案件将追溯考核,扣回多发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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