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已过,山西省人才市场正式迎来求职高峰期。记者从山西人才市场了解到,近期山西省才市受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影响,引发了连锁反应,火爆的招聘会现场凸显“三高”现象:签订劳动合同法的比率增高、用人单位招聘的门槛增高、应届毕业生的求职压力增高。
实施新法 签订合同留人才
据山西人才市场工作人员介绍,新的《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对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提出了严格明确的要求,从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内容中可以看出,待遇丰厚、工资面议等模糊字眼已很少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严格规范的用词。而用人单位为了长期培养留用人才,同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明显增多,同时还发现,用人单位跟求职者一签两三年的情况占到了一半以上,这主要是因为新法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严格规定,用人单位想对人才进行更长时间的观察,以便留下真正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可用之才。不过遗憾的是,这样的做法却得不到青年求职者的青睐,很多年轻人抱着干不好就跳槽的心态,并不希望长期呆在一家企业,影响个人发展。
谨慎招聘 提高门槛省成本
按照新法规范用工的要求,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较之以前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所以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十分谨慎,为了保证将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人选的素质,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才的环节增多,此前大多企业只要求职者经过面试就会录用,现在则要经过笔试、面试、复试、测评等众多环节综合考虑后才会录用。为了节省成本,一方面用人单位减员增效,另一方面提高门槛,把好人才进入企业的入门关。一些专业性不强的通用岗位,其他岗位的人选可以兼任,企业自然选择节省人力资本少招此类人才,而近年来风靡职场的营销人才的招聘也有了更高的标准,此前,营销人才一般是低保障、高提成,新法施行后企业再也无法如此操作,按照规范的要求一定要给其规定的保障,用人成本增加,因此营销人才的招聘也在大幅缩减。
解读新法 调整心态降高压
企业因新法施行而谨小慎微,应届毕业生求职的门槛自然提高,不少用人单位对学历、专业、实习经验的要求也更为严格,毕业生的求职压力悄然升温。对此,山西人才市场有关专家表示:新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肯定会有比较大的影响,但是,用人单位应该正确解读新法,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对大学生的吸纳等方面应该做得更好。虽然企业在新法实施后,为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保障企业自身利益,在人力资源组织配置上会更加谨慎。但是随着人才市场的逐步成熟,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化,随着大学毕业生就业观念的理性化,企业的诸多担心都会有更好的解决渠道。专家指出,高校面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要积极应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方面有更大的改革力度,从而让毕业生更好地与市场对接。毕业生要调整心态,毕业之前多实习以增加找工作的筹码。(石忠明 母文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