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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加强企业监管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企业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生产、排污。完善污染治理责任体系,环境保护部门对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企业排污行为实施监管执法。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许可证核发,建成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到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行业企业的许可证核发。
激励和约束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将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对未尽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依法予以处罚。实施能效和环保“领跑者”制度,采取财税优惠、荣誉表彰等措施激励企业实现更高标准的环保目标。到2020年,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规范化管理,完善鉴定评估技术方法。2017年底前,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自2018年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第五节 实施全民行动
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环保公益活动,开发生态文化产品,全面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责任,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实施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引导抵制和谴责过度消费、奢侈消费、浪费资源能源等行为,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鼓励生态文化作品创作,丰富环境保护宣传产品,开展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建设国家生态环境教育平台,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简约生活和低碳休闲模式。小学、中学、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等要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推动绿色消费。强化绿色消费意识,提高公众环境行为自律意识,加快衣食住行向绿色消费转变。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实行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推广节水、节能用品和绿色环保家具、建材等。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扩大强制执行范围,京津冀地区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达到50%以上。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制定绿色产品采购目录,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鼓励绿色出行,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到2020年,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
强化信息公开。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各地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反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新闻发言人制度。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建立沟通协商平台,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引导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和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研究推进环境典型案例指导示范制度,推动司法机关强化公民环境诉权的保障,细化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程序,加强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技术支持,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第六节 提升治理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统一规划、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总体覆盖80%左右的区县,人口密集的区县实现全覆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全覆盖。提高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建设国家水质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以及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加强重点流域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水体放射性监测和预警。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实现环境卫星组网运行,加强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
专栏6 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
(一)稳步推进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 对1436个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96个区域站和16个背景站,2767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419个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点和30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40000个土壤环境国家监控点位,承担管理职责,保障运行经费,采取第三方监测服务、委托地方运维管理、直接监测等方式运行,推动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与统一发布。 (二)加快建设生态监测网络。 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建立生态功能地面监测站点,加强无人机遥感监测,对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开展统一监测、统一信息公布。建设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立一批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地面核查点。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体系,开展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类群的常态化监测与观测。新建大气辐射自动监测站400个、土壤辐射监测点163个、饮用水水源地辐射监测点330个。建设森林监测站228个、湿地监测站85个、荒漠监测站108个、生物多样性监测站30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