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全文)

发布时间: 2016-12-27 09:19:5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规划,十三五,旅游发展,旅游行业,旅游企业

  第二节 实施旅游创业就业计划

  建设面向旅游创新创业的服务平台。支持各类旅游产业发展孵化器建设。开展国家旅游文创示范园区、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国家旅游创业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建设。举办中国旅游创新创业大赛。推动旅游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创新,开展互联网约车、民宿旅游接待、分时度假等共享经济试点项目。建设国家旅游就业需求服务平台,提供人才资源、就业信息等。完善居民参与旅游发展利益共享机制,鼓励旅游企业为当地居民提供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

  第三节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一、创新旅游监管机制

  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旅游部门的主管作用,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着力解决执法难、执法软问题。发布全国旅游秩序指数,建立重点地区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完善旅游纠纷调解机制,健全互联网旅游企业监管体系。完善“12301”旅游投诉受理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国家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

  二、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

  建立健全旅游从业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信用体系。将旅游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范围,及时发布旅游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推进旅游失信行为记录和不文明行为记录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开展联合惩戒。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国家旅游局、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

  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依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消费、虚假广告行为,集中处理典型案件,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联合有关国家和地区,推进旅游市场秩序常态化治理。发挥旅游志愿者、社会监督员及新闻媒体对各类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国家旅游局、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

  四、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

  规范旅游合同管理,加强旅游信息引导,提高旅游者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增强旅游者合同意识和契约精神,引导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国家旅游局、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

  第四节 大力推进文明旅游

  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旅游法规体系,落实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动指南。开展“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主题活动,征集“中国旅游好故事”。选树旅游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评选文明旅游公益大使,培养一批能够讲好中国故事的导游人员。完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大惩戒力度。(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等)

  加强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旅游志愿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完善旅游志愿者管理激励制度。开展志愿服务公益行动,建立一批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站。培育先进模范志愿者、志愿者组织,树立中国旅游志愿者良好形象。依法登记管理旅游志愿者组织。(国家旅游局、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

  第五节 构筑旅游安全保障网

  一、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

  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境外旅行安全提示、热点景区景点最大承载量警示、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落实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安全规范。做好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公安部)

  二、强化重点领域和环节监管

  强化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及景区地质灾害安全管理。落实旅游客运车辆“导游专座”制度。推动旅游客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联控,建设旅游包车安全运营及动态监管平台。实施旅游用车联合检查制度。加强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管理。加强景区景点最大承载量管控。加强旅游场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等)

  三、加快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建设

  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完善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国家旅游应急管理指挥平台。推动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紧急救援体系,推进国家旅游紧急救援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建立紧急救援队伍。(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安全监管总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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