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通报山寨社团和福利彩票等方面巡视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 2016-08-29 11:24:50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整改方案,带病提拔,风险防控,留守儿童,同步采集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中央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进一步解决在织牢民生保障网过程中,遇到瓶颈性、协调难问题时存在畏难情绪,缺少主动研究破解难题劲头,担当精神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6月中下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明确了贯彻落实的原则、任务、要求,并通过党组书记、部长在部机关讲党课的方式统一思想、提出贯彻落实措施。7月中旬,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对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对精准扶贫的有关民政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二是全力推动脱贫攻坚相关重大政策出台。与扶贫办、中央农办、财政部等部门沟通一致,报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1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联合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对发挥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作出部署。正在会同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众倾斜,规范医疗费用结算机制。

三是有效争取困难群众保障资金。争取中央财政2016年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242亿元(较上年增加70亿元),新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资金90亿元,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55亿元(较上年增加14亿元),安排临时救助资金42亿元,已会同财政部拨付各地。根据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研究提出2017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资金需求测算方案,积极与财政部沟通协商,做好前瞻筹划。

2.关于进一步解决工作中重政策制定轻督促指导,有些惠民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及时不得力,存在“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现象问题。

一是加强落实工作部署。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地加大工作力度,目前已有山东等地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江西、贵州、广西等14个省份出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政策文件。印发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起草了《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深入部分省份调研督导,推动地方抓好落实。会同中国残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着力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梗阻”问题,推进制度的落实,绝大多数省份已出台有关实施性政策措施。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召开了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并同步做好农村留守妇女、老人摸底排查工作,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已有19个省(区、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为推动《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落实,召开了“全国贯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意见视频会”,推动各地把握好文件内容、落实好相关措施。

二是加大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有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下半年将由部领导带队,开展临时救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落实情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等7项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会同财政部将绩效评价范围由最低生活保障拓展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领域,正在研究制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和《2016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加快推进2016年度全国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工作。印发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加强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落实的工作责任、办理程序、办理要求等内容,为促进落实提供了遵循。

3.关于进一步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人情保关系保、助困不困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腐败案件,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不实申报所反映出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改进工作的紧迫性不够、力度不强问题。

一是着力加强社会救助资金规范管理。会同财政部将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资金整合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并于6月16日发文拨付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改进了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会同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审计署在江苏南京开展医疗救助资金审计试点,深化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并指导各地做好审计整改。下一步,将结合资金拨付形式的变化、制度的完善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指导各地统筹使用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管。

二是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研究起草社会保险、就业、个体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共享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化建设,与证监会开展证券信息查询试点工作。

三是千方百计帮助基层解决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问题。7月15日,邀请中央深改办、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争取早日出台政策文件,不断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能力保障。

四是指导各地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减少、遏制人情保关系保、助困不困问题。已经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建立在社会救助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机制问题进行了研究,将尽快协调相关措施的出台和部署,强化社会救助资金规范使用的司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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