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专家解读《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1-02 09:05:46  |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 王经国、王东明、孙彦新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意见 军事司法体制 军事专家 军事人才培养 军事检察院 军队院校教育 军事战略 军事法院

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记者王经国、王东明、孙彦新)中央军委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军事专家赵小卓、楼耀亮、张军社1月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意见》中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意见》论述具体、详细,勾勒出改革总体轮廓

“《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阐述了这轮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领导等,可以说涉及了改革的方方面面,每一个阶段、每一个层面如何改、怎么改论述得很具体、很详细,勾勒出这轮改革的总体轮廓。”军事专家赵小卓说。《意见》明确,2015年,重点组织实施领导管理体制、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2016年,组织实施军队规模结构和作战力量体系、院校、武警部队改革,基本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明晰清楚的规定要求,既明确了不同阶段的任务、不同部门的职能,也有利于统一全军官兵思想,凝聚大家的共识。”

“《意见》的发布再次体现了中国军队在开放透明方面的决心。”军事专家楼耀亮说,把改革目标、任务、甚至时间表向外界公开,本身就是一种自信、透明的体现。“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轮改革旨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战斗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军队活力。但中国始终奉行的防御性国防政策没有变、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没有变、始终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的意愿没有变。”

向打仗聚焦

《意见》对领导管理体制、联合作战指挥机制有着全新的表述。如,调整改革军委机关设置,由总部制调整为多部门制;建立健全军委、战区两级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构建平战一体、常态运行、专司主营、精干高效的战略战役指挥体系;重新调整划设战区,等等。

“结构决定功能。这些全新的表述体现着军队体制机制的根本性变化,而这一系列变化共同指向一个方向:更加适应联合作战发展需求,向打仗聚焦。”赵小卓说,比如,建立健全军委、战区两级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就是减少了指挥层级、提升了指挥效果。专司主营,体现的就是将行政管理建设与指挥相对分离,使部队建设更加正规、指挥决策更加科学高效。

此外,《意见》明确“与联合作战指挥体制相适应,完善联合训练体制”“裁减军队现役员额30万”“优化军种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推动部队编成向充实、合成、多能、灵活方向发展”“构建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

“不难看出,这些规定、要求无不体现着这轮改革的发展方向——更加适应联合作战发展需求。”军事专家张军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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