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就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印发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5-11-18 11:37:1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环境保护部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意见 清洁生产水平 VOCs 水性胶 科学发展观 生活垃圾

二、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组织实施

(一)强化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

1.充分认识生活方式绿色化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能源资源消费增速下降,国家加大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公众环境意识显著提升。限制粗放、奢华式发展和不合理的需求,既为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机遇,同时可极大促进绿色化融入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减少资源严重浪费与过度消费现象,遏制攀比性、炫耀性、浪费性行为日益增长,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2.准确把握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的实践要求

个人自律是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的主线。时刻秉持节约优先,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通过日常生活中的自律,从小事着手,逐步培育生活方式绿色化的习惯。

绿色消费是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的支撑。强化生活方式绿色化意识,在衣、食、住、行、游等各个领域,加快向绿色转变,通过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为全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贡献力量。

激励带动是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的助力。注重发现和学习身边生活方式绿色化的良好实践,并通过互相激励带动,扩大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对自身、家庭成员和其他人群的正面影响,为社会正能量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

3.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深入人心

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大力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等价值理念,切实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引导公众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使绿色生活、勤俭节约成为全社会的自觉习惯。

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深化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关于“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和“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规定。曝光奢侈浪费等反面事例,让公众认识到绿色生活方式既是个人选择,也是法律义务,使公众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保护环境的权利和义务,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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