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谈四个自贸区建设:辐射带动周边

发布时间: 2015-07-28 08:46:12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王珂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风险防控 自贸区 试验区 商务部 创新措施 创新发展 建设方案 清算资金

积极探索有效防控风险

唐文弘表示,4个自贸试验区在有效防控风险方面也展开积极探索,设计了与开放措施相配套的多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在外商投资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结合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先行先试情况,拓宽安全审查的范围,丰富安全审查的内容,完善审查的工作机制和机构构成,明确地方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贸易领域,在推进口岸监管制度、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创新的同时,严格防范偷漏税和质量安全等风险。

在金融领域,完善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构建宏观审慎的金融管理体系。此外,自贸试验区将加快实现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是自贸试验区重点推进的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试点任务之一。上海自贸试验区着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扩区后建立的“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整合350万条信用信息数据,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福建自贸试验区梳理出放宽行业准入可能出现的55个风险点,提出88条防控措施。广东自贸试验区3个片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已初具规模,信息管理系统和公示平台已投入试运行。(记者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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