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15-05-29 10:35:44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社会保障卡 人力资源服务 零就业 转移系统 社会保障体系 统计公报

五、工资分配

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339元,与2013年的51483元相比,增加了4856元,增长9.4%。2014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390元,与2013年的32706元相比,增加了3684元,增长11.3%。2014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864元,比上年提高255元,增长9.8%。

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4.1%。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的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7元。

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方案。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全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和分析比较。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劳动合同法,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2014年末,全国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8%。全面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定出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稳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2014年末,全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集体合同为170万份,覆盖职工人数1.6亿人。

2014年,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55.9万件,同比上升4.1%。办结案件136.2万件。仲裁结案率为95.2%,同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仲裁机构期末未结案件数达到3.6万件,同比上升15.2%。

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活动。

2014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98万户次,比上年下降2%,涉及劳动者9781.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5%;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33.5万户次,涉及劳动者1亿人次,审查用人单位数量和涉及劳动者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年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0.6万件,比上年下降3%。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共为461.7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待遇345.5亿元,其中,为335.9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65.4亿元;共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409.5万份;督促5.96万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6.4万户用人单位为274.4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27.9亿元;共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377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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