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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产能为本、保育优先、创新驱动、依法治理、惠及民生、保障安全的指导方针,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从依靠拼资源消耗、拼农资投入、拼生态环境的粗放经营,尽快转到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的集约经营上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四化同步”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产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坚守耕地红线、水资源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妥善处理好农业生产与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的关系,适度有序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加快推进农业环境问题治理,不断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与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的匹配度。
坚持创新驱动与依法治理相协同。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新红利,推进科学种养,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强化法治观念和思维,完善农业资源环境与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依法促进创新、保护资源、治理环境,构建创新驱动和法治保障相得益彰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
坚持当前治理与长期保护相统一。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生态建设与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当前突出问题入手,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兼顾农业内源外源污染控制,加大保护治理力度,推动构建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农业环境保护水平持续提高,农业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持续提升。
坚持试点先行与示范推广相统筹。充分认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和系统性,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难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扩大示范推广范围,稳步推进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要求,着力构建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农业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着力调动农民、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政府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切实履行好顶层设计、政策引导、投入支持、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职责。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取得初步成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积极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结构更加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农业资源保护水平与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和增强,生物多样性衰减速度逐步减缓。
到203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供给保障有力、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生态系统稳定、农民生活富裕、田园风光优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基本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