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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农村公路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2015年农村公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5年2月28日
交通运输部2015年农村公路工作要点
2015年,农村公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201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攻坚和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公路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努力在提供农村交通基本服务均等化上寻求新进展,在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机制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在促进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上取得新突破,在筹集农村公路发展资金上挖掘新潜力,为农村公路发展增添新动力,将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公路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确保“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目标完成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的年度目标,到2015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390万公里,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东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除西藏外西部地区8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85%。
印发2015年车购税投资农村公路建议计划,积极争取更多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以中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快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加大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投入力度。
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确保所有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七公开”,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继续开展农村公路质量和安全督查,进行农村公路质量状况统计分析。继续组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加快科技成果在农村公路中的推广应用。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赢取社会对农村公路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研究确定“十三五”发展目标和任务
系统总结评估“十二五”农村公路发展经验,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深刻剖析当前农村公路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及制约因素,分析“十三五”期农村公路发展的需求特征,提出“十三五”期农村公路发展思路、发展目标,研究确定发展重点及交通运输部有关支持政策。
做好2015年全国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统计分析、数据库和电子地图更新工作,完成全国农村公路项目库调整暨基础数据补充调查,为科学编制“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奠定基础。
三、加快养护管理制度化进程
按照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法制管理研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法制化进程。制定《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推动全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因地制宜推进养护生产组织模式转变。开展农村公路考核指标体系研究,推动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四、着力推进农村客运和物流工作
继续提高农村客运通村率,加强政策引导,重点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客运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共同做好对农村客运的成品油价格补助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机制,增强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能力。
修订发布《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组织对全国各城市市区和县级行政区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进行评价,谋划“十三五”期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试点工作。
联合有关部门编制《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筹划推进农村物流试点示范工作。
五、加快推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开展以“美丽农村路·助圆小康梦”为主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制定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的意见》,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促进农村交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提供基础保障。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