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 2015-04-14 16:23:3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办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质量月 发展改革委 清洁生产水平 农民工职业 企业质量文化 质量升级 贯彻落实情况

三、推动社会共治,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合力

(十三)加快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对进口肉类、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植物油出口国(地区)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开展回顾性审查。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和产品侵权责任赔偿制度。精心组织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发布“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地方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继续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制定考核方案,用好考核结果,抓好整改落实。指导地方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市县绩效考核范围。做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案件事件,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完善广告信用“黑名单”制度。强化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工作,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提高对新媒体广告的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打击变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中央宣传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质量基础工作,为质量升级提供支撑

(十六)充分发挥质量基础作用。开展培育发展团体标准试点。完善国家铁路技术标准体系。推出中国装备标准名录,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结合海外重大工程建设,推动与周边国家的交通运输标准化国际合作。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为契机,推动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实施。加快农产品、食品标准制修订,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研究建立新一代计量基标准。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加强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快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质检总局、科技部、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质量教育和文化建设。推进质量学科建设,完善质量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设置,鼓励高等院校设立质量教育研究机构。推动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和国门生物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发布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开展质量文化建设经验交流及成果发布。(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开展质量促进法、消费品安全法以及学生营养和食品法立法研究。推动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推进地方积极开展质量促进立法工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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