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15年将推进文化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

发布时间: 2015-02-05 15:34:07  |  来源: 中国经济网  |  作者: 邵希炜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服务业开放 推进文化 服务业发展 商务部新闻 沈丹阳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2日讯(记者邵希炜)21日,商务部召开2015年第一次例行发布会。在回答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中国的服务业发展滞后,很大程度上是开放不足,比如金融、医疗、教育等很多领域都有待进一步开放,请问商务部2014年在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服务业开放方面有什么新的进展,今年又有什么新的考虑”的问题时,沈丹阳表示,在今年的服务业开放方面,商务部将重点推进四项工作:

1月21日上午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经济网进行直播。图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中国经济网记者王苏/摄

一、要大力推进三中全会决定的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要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作为落实工作的牵头单位之一,商务部将结合相关服务业领域的改革目标,以及我国参加的多边区域和双边贸易协议谈判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实。一方面我们要主动开放;另一方面,现在的开放涉及到多双边和区域合作,要有步骤、有计划、有节奏来开展工作。

二、继续协调推动自贸园区的相关工作。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以及新批的天津、广东、福建等地区自贸实验区的建设工作,自贸园区里服务业的开放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我们要选择金融服务以及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做好服务业扩大开放的试点,并且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下一步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提供参考借鉴。

三、继续推进服务业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服务业的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

四、做好重点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的后续工作。前面提到的2014年我们做了很多和其他部门共同推进的服务业开放的工作,包括医疗、养老、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的开放,虽然出台了文件,但后续工作需要跟进。比如需要在已有的部门间合作机制的基础上,采取推动修改、补充外商投资专项规定,或者发布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具体加以推进。

目前,国务院批复了三个新的自贸区,各方对自贸区在金融和文化等方面的开发期待比较迫切。商务部作为自贸区的主管部门,接下来又将采取怎样的措施呢?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从沈丹阳的发言中获悉,2013年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中国上海自贸实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其实这就是一个“负面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该清单包含了18个行业门类,共有190条。去年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经过会商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提出了在上海自贸实验区内实施的31条扩大开放的措施,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也就是负面清单由190条调整为139条,调整率达26.8%,调整力度较大。

2014年,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还开展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大幅度缩减了限制类条目,并且进一步放开外资股比限制,结合上海自贸实验区试点情况并且综合考虑社会各界,包括媒体的反映,修订后的目录在金融、文化、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都提出了进一步开放的措施。目前,目录修订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沈丹阳表示,商务部会根据相关意见对目录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上海自贸实验区2014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结合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新设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需要,在制定自贸实验区外商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时,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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