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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48
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
(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监测统计)
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立足服务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建立监测统计体系,动态跟踪、监测行业数据,加强运行分析,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即乡镇企业的发展动态,及时反映行业发展面临的热点、焦点及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对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对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即乡镇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探讨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矛盾,提出新形势下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开展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开展新闻宣传及信息化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营造良好氛围。
二、项目内容与实施区域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预警监测试点调查
依据地区农产品加工业监测统计工作基础,在全国建立若干试点地区,制定信息采集制度,确定企业监测点,定期采集企业数据与信息,开展业务人员培训。
(二)农产品加工重点行业监测研究
1.信息采集。与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定期分析、研判行业发展态势;委托科研单位,建立农产品加工业数据库与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存储、汇总、分析、管理等功能。
2.分析研判。对农产品加工业经济运行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未来一段时期内行业整体运行趋势;组织科研等单位和专家,对农产品加工业,以及粮食加工与制造、植物油加工、果蔬茶加工、食用畜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进行监测,研判发展趋势及存在问题,针对行业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开展专题研究;由科研院所等单位牵头,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专家针对行业热点问题及突发事件、行业发展重大问题预警等进行研讨会商,提出切合行业发展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3.预警发布。以经济数据为基础,按月度编制农产品加工业运行分析报告;按半年、全年编制综合及各重点行业专题分析报告,总结分析原料、加工、市场、技术、政策等方面行业发展特点;针对行业内的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等编写并发布不定期预警分析报告,以及专题调研报告。
(三)主食加工业行业监测分析
由科研院所及相关资质单位牵头,分析研判主食加工业经济运行数据,形成运行情况监测报告;针对行业热点问题,组织专家开展调研,形成主食加工业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四)休闲农业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
依据产业区域布局,在全国筛选、建立休闲农业监测点,制定休闲农业数据采集指标和定点监测方法,定期采集行业数据与信息。对定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形成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监测报告。
(五)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
开展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农民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主食加工业发展水平、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休闲农业战略问题研究、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等专题研究,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财税政策、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农村青年创业、市场营销模式创新、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中重大问题调研论证和政策研究,编印农产品加工业年鉴、休闲农业年鉴、中国休闲农业杂志等。
(六)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培训
针对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开展政策解读、标准宣贯,园区规划设计、景观创意,生态控害、垃圾处理,以及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
(七)新闻宣传及信息化工作
加强农产品加工网、休闲农业网的运营维护、信息采集、咨询服务、安全防护;开发新媒体服务拓展平台,为休闲农业精品点、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农产品加工贸洽会信息发布等工作提供支持;与新闻媒体合作,宣传推介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农民创业有关政策及先进典型。
(八)“十三五”规划研究与编制
由科研院所及相关资质单位牵头,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研究,研判“十二五”行业发展成绩,分析“十三五”期间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预测发展目标等,编制规划初稿。
(九)农产品加工业援疆援藏及扶贫工作
落实中央和农业部援疆、援藏及对口扶贫部署要求和工作任务,支持新疆、西藏及藏区、对口扶贫地区等西部贫困地区开展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加强新疆、西藏及对口扶贫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拓市场,引导特色产业发展;促进新疆、西藏及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研发与升级,开展相关人员培训。
三、资金使用方向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预警监测试点调查。资金主要用于建立企业监测点,采集、整理、审核和汇总上报数据,建立数据库管理平台,以及相关的业务培训。
(二)农产品加工重点行业监测研究。资金主要用于组织专家会商重点行业运行态势,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定期分析报告、专题报告和热点问题调查报告等。
(三)主食加工业行业监测分析。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主食加工业运行分析,以及面制主食、杂粮主食、预制菜肴等子行业相关问题调研、分析。
(四)休闲农业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资金主要用于休闲农业监测指标、监测方法的设计,监测点的建立,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监测报告的编制等工作。
(五)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资金主要用于调研过程中的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专家研讨、编写报告等。
(六)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培训。资金主要用于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拟培训600人。
(七)新闻宣传及信息化工作。资金主要用于网络运营维护、信息采集、咨询服务、安全防护;开发新媒体服务拓展平台;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八)“十三五”规划研究与编制。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前期基础调查,以及信息搜集、课题研究、规划起草、征求意见、论证等。
(九)农产品加工业援疆援藏及扶贫工作
根据农产品加工行业援疆援藏和对口扶贫工作内容,每项工作10-3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地方农产品加工业技能培训、技术开发推广及开拓市场。
四、申报单位及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合作意识、创新精神,能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预警监测试点调查。已开展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和监测分析工作,有较完备的统计队伍体系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行政管理部门。
(二)农产品加工重点行业监测研究。农产品加工领域从事政策、经济、产业发展等相关研究的科研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具有行业监测相关工作经验;专家团队力量强,能吸收优秀青年科研骨干参与项目;与行业相关科研院所、协会组织、专家、企业等主体联系密切,具备项目管理的能力。
(三)主食加工业行业监测分析项目任务申报单位。行业内技术领先、业务突出的科研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对主食加工企业等主体有深入了解,具备行业发展分析研判能力。
(四)休闲农业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具有行业监测相关工作经验,专家团队力量强的科研单位。
(五)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研究团队能力较强,与企业等产业主体合作密切,与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项目组织管理经验丰富的相关单位。
(六)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具备休闲农业培训经验,能承担相关培训任务的学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事业单位。
(七)新闻宣传及信息化工作。具备较强信息技术力量和网络运营管理经验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新闻宣传工作资质和经验的媒体单位。
(八)“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具备规划编制相关经验和前期调研工作基础的科研单位。应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长期、深入地研究,具备行业发展分析的前瞻性研判能力。
(九)农产品加工业援疆援藏及扶贫工作。新疆、西藏及对口扶贫地区农产品加工业行政管理部门。
五、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根据本指南(申报书格式见附件),认真编制所申请项目的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单位)盖章后,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所申请的项目,报送至相应部门:
第(一)(二)(三)(八)(九)项内容申报材料请报送至: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规划统计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联系人:李春艳
电话:010-59192719
传真:010-59192032
邮编:100125
电子稿发至ghtjc@agri.gov.cn
第(四)(六)项内容申报材料请报送至: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休闲农业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联系人:梁 漪
电话:010-59192797
传真:010-59192761
邮编:100125
第(五)项内容申报材料请报送至: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产业发展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联系人:戴露颖
电话:010-59192713
邮编:100125
第(七)项内容申报材料请报送至: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综合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联系人:杜鹏飞
电话:010-59192718
邮编:100125
电子稿发至jgjzh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