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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申报书由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 项目任务应当按照“项目实施地+项目类型”模式命名,例如《XX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等。
4. 项目承担单位是独立法人,项目单位名称应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
5.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请包含联系人手机号码。
6. “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一致。
7.项目单位账号中,“收款单位”名称与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名称不一致的应出具说明并随附证明材料,“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8. “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填报科目说明:
(1)印刷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报告、材料、技术资料、手册等印刷支出。
(2)水费:项目应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电费:项目应支付的电费支出。
(4)邮电费:项目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及电话费、传真、网络通讯费等。
(5)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6)维修(护)费:主要用于维修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及检修仪器设备等。
(7)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场地、小型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8)会议费:主要用于召开专题会议、方案制定、技术方案论证等,应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2013年决算数和2014年预算执行数。
(9)培训费:用于项目实施所需开展的技术培训等支出。
(10)专用材料费:主要用于购买项目所需的饲料、药品、疫苗等支出。
(11)劳务费:指项目聘请专家或人员的劳务支出。
(12)委托业务费:用于需要委托检测,或需要其他非项目组织单位、参加单位协作才能完成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13)专用设备购置费:主要用于购买种畜禽性能测定、数据采集存贮、消毒防疫等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