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 2014-12-23 16:39:11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农业部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 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 畜牧业生产 畜禽育种 畜牧良种补贴 种畜禽生产监督管理

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3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种畜禽生产监督管理,推动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为国家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的开展和养殖场户权益的维护提供基础保障,提升质量检测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推动完善种畜禽质量检测体系,进一步提升畜禽良种质量,强化畜禽育种基础性工作,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种猪生产性能测定。2015年种猪生产性能测定项目检测任务为600头,检测品种包括大白、长白和杜洛克。其中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检测120头,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检测120头,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检测120头,山东省种畜禽质量测定站检测120头,河北省种畜禽质量检测站检测120头。检测经费测算按2014年度标准执行,下同。

(二)种鸡父母代和商品代生产性能测定。2015年种鸡父母代和商品代生产性能测定项目检测任务为选择6个企业开展4个种鸡品种的父母代和商品代生产性能测定,每个企业每个品种600只。检测任务由农业部家禽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扬州)和农业部家禽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共同承担,对照测定,各测定每个企业每个品种300只。

(三)祖代种鸡群体遗传背景分析。2015年开展1个种鸡品种的祖代种鸡群体遗传背景分析。6个群体每个采集100只个体的血样,每个个体选择20个微卫星标记进行基因型检测。检测任务由农业部家禽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承担。

(四)种牛冷冻精液质量检测。2015年种牛冷冻精液质量检测任务为750头,检测品种包括荷斯坦牛、西门塔尔牛、奶水牛、褐牛、牦牛、三河牛、安格斯牛和利木赞牛等。农业部种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承担375头;农业部牛冷冻精液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检测375头。

(五)种猪常温精液质量检测。2015年种猪常温精液质量检测项目检测任务为1100头,检测品种包括长白、大白、杜洛克和地方品种。其中,农业部种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140头,农业部牛冷冻精液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检测140头,农业部牛冷冻精液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检测140头,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检测140头,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检测140头,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检测140头,山东省种畜禽质量测定站检测130头,河北省种畜禽质量检测站检测130头。

(五)项目管理工作。种畜禽质量安全项目的督导检查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由全国畜牧总站承担

三、实施区域

(一)在全国选择部分种畜禽企业开展种猪、种鸡生产性能测定,开展祖代种鸡群体遗传背景分析。

(二)在国家生猪、奶牛和肉牛良种补贴项目省,选择部分项目县开展种牛冷冻精液和种猪常温精液质量检测。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一)种鸡抽样(种猪由被检企业送样),生产性能测定和数据分析等。

(二)种牛冷冻精液和种猪常温精液抽样、质量检测和数据分析等。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差旅、材料、劳务等费用以及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在项目组织过程中必要的会议、宣传等费用。

五、申报条件和数量

项目承担单位为经国家或省级认证认可的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其中省级认证认可的畜禽质量监督检测机构仅承担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和种猪常温精液检测项目。

六、项目单位确定方式

根据2015年项目任务量、项目申报单位检测能力以及其2014年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确定2015年项目承担单位。

七、申报程序

拟承担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的单位应填写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申报书 (格式附后),同时在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以(计)字文件上报。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结合本年度项目任务及本单位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实际能力,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文本要求(格式附后)编写项目申报书,填写项目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完成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网上申报。项目单位财务部门请配合审核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和项目单位账号,并盖章确认。项目申报材料报农业部畜牧业1份),抄送全国畜牧总站(1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二)联系方式

农业部畜牧业畜牧处     

联系电话:010-59193287

电子邮件:xmsxmch@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全国畜牧总站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10-59194610

电子邮件:myc-nahs@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邮政编码: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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