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电厂三期、江陵及随州火电项目纳入规划

发布时间: 2014-12-23 16:29:59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鄂州 江陵 随州 火电项目 湖北

  12月10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14]538号文复函同意将鄂州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100万千瓦)、江陵火电项目新建工程(2×66万千瓦)和随州火电项目新建工程(2×66万千瓦)三个项目纳入我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三个项目分别由湖北能源集团、华电集团和华能集团牵头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总投资约180亿元。

  今年6月,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4-2015年全国火电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能电力[2013]502号)和《关于湖北省2014年度火电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电力[2014]252号)文件精神,我省印发实施了《湖北省2014-2015年大型火电项目建设选优评议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按程序组织开展了湖北省2014-2015年大型火电项目建设选优评议工作。按照选优评议结果以及国家能源局下达我省2014年400万千瓦的火电建设规模,我省向国家能源局上报了鄂州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江陵火电项目新建工程和随州火电项目新建工程三个项目,申请纳入我省2014年火电建设规划,项目总装机规模464万千瓦,超过国家下达的火电建设规模64万千瓦。为争取国家能源局的支持,晓东常务副省长和许克振副省长专门拜访了国家能源局吴新雄局长,省发改委、省能源局也多次与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希望国家能源局能够考虑湖北省的实际情况,给与湖北省电力建设发展更多的支持。

  当前,我省面临水电资源开发接近尾声、核电尚没有启动时间表、新能源受资源条件限制的电力发展现状。“十三五”时期,湖北省的电力新增需求将主要依靠火电建设发展,这批项目的建设对提高我省未来电力保障能力意义重大。同时,为促进火电项目清洁高效建设,国家能源局在复函中强调,三个项目的环保能效指标要达到《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相关规定,100万千瓦级湿冷机组设计供电煤耗不高于282克/千瓦时,60万千瓦级湿冷机组设计供电煤耗不高于285克/千瓦时,同步建设高效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设施,排放浓度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下阶段,我省将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积极做好三个项目前期工作的跟踪协调,督促项目抓紧开展前期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力争三个项目均能在2017年前投产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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