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布时间: 2014-11-27 14:20:24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办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译写 翻译规范 规范应用 外语词 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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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中文译写规范和中华思想文化
术语传播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外语专有名词翻译规范工作,促进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外语中文译写规范和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外国人名、地名和事物名称等专有名词的翻译工作。组织制定译写规范,规范已有外语词中文译写及其简称,审定新出现的外语词中文译写及其简称。统筹协调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作,制定中华思想文化术语遴选与译写规则和标准,组织中华思想文化术语遴选与译写工作,发布译写成果及规范应用,组织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活动。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语委、中央编译局、中国外文局、外交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办、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组成,国家语委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由国家语委主任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语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级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单位外语专有名词译写和中华思想文化术语选译、传播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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