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大力发展物流业 减少公路不必要收费点
发布时间: 2014-10-04 15:48:0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务院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国务院 通知 物流 收费站 公路货运站 物流节点 回收物流 物流装备 物流标准化
七、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安排及时间进度,并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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