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批未成年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发布时间: 2014-08-20 16:39:2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郭厚杰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未成年 社会 保护 制度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郭厚杰) 近日,民政部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

回顾近些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但受经济贫困、监护缺失、家庭暴力、教育失当等影响,一些未成年人遇到了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社会保护制度。为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3年5月6日,民政部发布通知决定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民政部首批在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蚌埠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万载县、山东省泰安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荆州市、湖南省常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重庆市万州区、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凯里市、陕西省宝鸡市、兴平市、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等2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另行确定省级试点地区。)

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丰台区、房山区、密云区

天津市:河东区、西青区、武清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魏县

山西省:长治市、晋中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辽宁省:新民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

吉林省:白城市、梅河口市、延吉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江苏省:南京市、盐城市、泰州市、南通市

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池州市

福建省:光泽县、三明市

江西省:修水县、乐平市、定南县、南城县、遂川县

山东省:烟台市、济宁市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安阳市、兰考县

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老河口市、石首市、松滋市

湖南省:郴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汕头市、深圳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柳州市

海南省:海口市

重庆市:合川区、开县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井研县、仁寿县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渭南市、长武县、汉中市、安康市

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平凉市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贵南县、治多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固原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

通过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开展,将有利于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试点地区将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为全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提供实践基础和政策依据,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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