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哪些新进展?

2014年03月21日13:4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工作报告 医药卫生体制 医保体系 公共卫生服务 医院改革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学习问答

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已经5年,各地区、各部门秉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路径,大胆改革、务实探索,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中国编织了一张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保障安全网,构建了一个覆盖全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基本药物制度新平台,打开了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新天地。新医改有力保障了民生,推动了社会领域改革,增进了社会公平,也拉动了内需,促进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实践证明,新医改的方向和路径是正确的。

本届政府以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又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顺利完成了2013年各项改革任务。

一、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医保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到2013年底新农合参加人数达到8.02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再比上年提高40元,达到280元。28个省份开展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8个省市全面推开,试点地区大病患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10—15个百分点,达到70%以上。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开始建立,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支持各地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发挥保民生、兜底线的作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积极探索按病种、按人头等复合付费方式,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在25个省(区、市)开展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新农合在90%的统筹地区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部分省市探索了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与9个省级平台和部分大型医疗机构试点联通,为跨省就医费用核查结报奠定了基础。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有政策支持下,商业健康保险得到积极发展。

二、基层运行新机制得到完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管理、补偿、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成效明显,改进考核制度,推行绩效工资,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基本建立。问卷调查显示,87%的患者表示在基层看病不贵,89%的医务人员反映工作积极性得到调动,96%反映工作量比改革前增加。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在4个省份启动了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首批认定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200个。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现医师制度与国际接轨。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基层网底得到夯实。

三、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扩展

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正式实施,涵盖药品520种。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立,已经覆盖80%以上的村卫生室,基本破除了基层多年来的“以药补医”局面。积极解决儿童用药、短缺廉价药品供应问题,遴选了一批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品种。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

国家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3年达到11类43项,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0元。实施7大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贫困白内障患者、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重大疾病进行免费治疗或给予补助。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全部农村计划怀孕夫妇,600万家庭接受了优生检查。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组织新生儿疾病筛查,130万儿童受益。

五、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力度加大

开展了第一批311个县(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评估工作,总结改革试验和不足,研究制定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积极做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工作。稳妥有序做好17个国家试点城市、37个省级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中,积极破除“以药补医”,制订了204个病种的收(付)费规范,探索建立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合理控费的补偿机制。推进临床路径和医疗行为管理,先后制定印发了443个临床路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院前医疗急救、产科安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范。社会资本办医取得新进展,出台了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到2013年底民营医院达到1.13万多家,比上年增加1500多家,诊疗服务量同比增长13.6%。

新医改实施以来,国家持续加大了对医疗卫生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5年来累计超过9000亿元。新医改对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明显效果。据统计,我国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目前的33.4%。(苑衍刚)(来源:国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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