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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在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适时适度微调财政政策,提高针对性和协调性,努力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内生动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适当扩大财政赤字,保持一定的刺激力度,赤字率保持不变。全年安排全国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140530亿元,预算支出总量154030亿元,收支差额13500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赤字率稳定在2.1%左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腾出资金重点用于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支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扩大消费需求,完善促进养老、健康、信息、文化等服务消费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和电商物流设施等建设。调整优化中央基建投资结构,增加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水利等领域支出。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财税政策,进一步扩展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严禁地方政府继续借道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有效防控财政风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财政规划,提高财政政策的综合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审核预算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中央财政预算因政策需要可编列赤字,在政策调整后分年弥补;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支出范围和重点,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税收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抓紧研究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的政策;实施鼓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加快房地产税立法进程;推动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
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将着力点转移到加强引导、制定标准、支持创新等方面,清理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优惠政策,整合资金支持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压缩过剩产能,促进产能向境外有序转移,继续推进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对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能源原材料等767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关税,对300种资源、能源和高耗能商品实施2%~40%的出口关税。支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科学技术支出2673.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9%;深入推进中央财政科技专项优化整合,建立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中止机制;改进和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完善促进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研究完善加速设备折旧政策,落实好扩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的政策;加快制定科研成果处置与收益分配政策,启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节能环保支出2109.0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继续做好节能技术改造、重金属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和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支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实施保护性耕作,开展深松整地试点、秸秆还田工作,支持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推广旱作农业技术,支持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推进农业走出去,适当把握粮食进口比例,增加农产品国际供给能力,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试点,支持部分地下水超采漏斗区开展耕地治理和农业节水措施应用试点,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推进粮棉收储补贴制度改革,控制最低收购价格和临时收储价格的上调幅度,让市场机制更多地发挥作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研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支持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工作,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切实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中央财政预算分别安排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以及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33.55亿元、7152.96亿元、3000.05亿元、2528.69亿元和512.29亿元,分别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1%、9.8%、13.6%、9%和9.2%。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解决教育改革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问题。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着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落实体现内涵式发展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加强社会保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制度衔接办法;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按10%的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健全对低收入群体补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支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由70元提高到90元;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投入;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落实好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绩效综合评价工作。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统筹利用,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胡忠勇)(来源:国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