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如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2014年03月21日09:4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工作报告  城乡居民收入  财产性收入  农民收入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学习问答

收入问题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国计民生。《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不断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使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这既是政府对人民的一份郑重承诺,也是一项重要部署。我们要准确把握这一部署的内涵和要求,全面加以贯彻落实。

一、增加居民收入是国之大计

首先,纵览历史,藏富于民是先哲之思。中国的富民思想渊源流长,《尚书》中就有“裕民”、“惠民”的观点。孔子、孟子主张“民富”先于“国富”,“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此后,班固、贾谊、魏徵等历代思想家进一步提出“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等治国安邦的理论,被封建统治者作为实行“仁政”、“德政”的信条。二是综观全球,就业增收是执政之要。在全球经济曲折复苏的大背景下,各国都纷纷把增加就业、促进增收作为民生试卷的必答题和执政的优先目标。奥巴马在连任美国总统后承诺,今后四年的工作中心是“解决就业和经济增长”。德国总理默克尔在不同场合多次说,“创造就业,应当是欧盟的首要目标之一”。三是着眼现在,促进增收是当务之急。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并不均衡。人们对收入问题的关注既有“患寡”的问题,也有“患不均”的问题。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公平发展,已成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1.农业内部挖潜增收。在农民的收入结构中,来自农业本身的收入占45%左右。增加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仍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主攻目标之一。一是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打造优质高效农业、特色农业、观光农业,通过拓展农业功能,提升经济效益。二是积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让农民更多分享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带来的收益。

2.拓展非农增收渠道。当前我国农民就业不充分,是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因素。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一方面,要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打造各具特色的中小城镇和县域经济,实现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另一方面加大农民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推动进城务工人员逐步融入城镇,通过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

3.政策支持促增收。农业是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的产业,农民要增收,除自身努力外,也离不开政府的助力。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二是进一步理顺农产品价格。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部分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防止“谷贱伤农”。今后,我们要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

4.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一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二是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三是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重。

三、继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1.进一步增加就业促增收。增加居民收入,最根本的还是靠就业。要有就业,就必须有一定经济增长速度作支撑。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于1962年提出了著名的“奥肯定律”,认为失业率与经济增长率呈反方向变化的关系,即经济增长速度快,失业率低;经济增长速度慢,失业率高。这一规律说明,经济增长是增加就业的基础。就我国而言,据测算,过去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能拉动大约100万人就业。经过这几年经济结构的调整,尤其是随着服务业的加快发展,目前GDP增长1个百分点,能够拉动130万、甚至150万人就业。2014年,我们提出GDP增长7.5%左右的目标,说到底是为了保就业、保民生、保收入。

2.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劳动报酬是我国居民收入的主体,也是按劳分配的基本实现形式。增加居民收入,关键是要加大劳动报酬保护力度,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水平。一是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努力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二是完善和落实最低工资制度。2013年,全国共有27个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幅度超过10%。今后,要继续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消费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等因素,及时作出调整。三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目前全国有3200万人在事业单位工作。要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在事业单位推行绩效工资。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完善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

3.完善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很多与要素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有关。尤其是知识和技术参与分配的机制还未理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的活力和社会的创造力。今后,要把保障技术成果参与分配,作为扶持“双创”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分配政策,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方式,让大量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者得到应有的回报和激励。

4.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对拓展居民增收渠道、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比重仅有4%左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一是拓展金融产品投资渠道。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包括分红制度),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丰富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基金产品,探索网络交易模式,让居民在金融理财方面有更多选择。二是规范发展实业投资和租赁服务。规范房屋租赁、收藏品投资、房地产等市场,依法保障居民不动产权及其抵押、转让、出售、出租等权利,保障形成可交易的流动资产。需要指出的是,一个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对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至关重要。要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的部署,继续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和政策体系,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推动经济增长、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就一定能让城乡居民收入随着经济发展“水涨船高”,让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共享发展成果。(郭立仕)(来源:国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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