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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群众幸福生活的基础。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在促进商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完善住房保障机制,解决了一大批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2013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544万套、新开工666万套,其中,新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300万户以上,均超额完成了既定目标。按照中央部署,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基本建成48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其中,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470万户。作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方面,持续地推进好住房保障工作,需要继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和要求,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改革,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经过不断探索实践,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实物性保障为主、区别不同收入水平的保障框架。实物保障分为租赁型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出售型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此外还有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这几类保障性住房,是在住房保障实践探索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在解决不同类型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住房领域矛盾形势的不断变化,一些热点城市和区域住房供需矛盾紧张,住房价格较高,许多群众特别是中等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压力很大,同时,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等相关机制还有待健全。新的形势下,解决好住房难题,顺应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新期待,需要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一是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按照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制度的思路,结合近几年各地保障性住房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效率,经过深入研究并听取各方面意见,中央决定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去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明确从今年开始,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运行。各地要抓紧落实,尽快明确和完善并轨后的计划执行、租金确定、分配管理等具体办法。二是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增加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解决“夹心层”等中等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今年,将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在部分城市先期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相关试点,加快提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的原则和思路。通过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明晰可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归属和份额,形成完善公平的收益分配机制,减少寻租和虚报牟利问题;同时,在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能够起到稳定预期,缓解供需矛盾、满足部分中低收入购房需求的作用。
二、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
资金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的一个关键要素,也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难题。这几年,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补助力度,各地也采取多种方式增加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有力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推进。但总体上看,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还没有形成。当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资金需求量大,同时,随着保障性住房的陆续大规模竣工,后期的运营管理等也都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今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加快研究政策性住房投融资机制和工具,为保障房建设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支持。各地还要继续执行好既有政策对资金投入的要求,包括土地出让净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等,同时,继续创新投融资机制,灵活运用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
三、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增加土地有效供给
土地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础,没有充足有效的土地供应,保障房建设计划就成了空中楼阁。这几年,保障房用地供应数量总体上适应了保障房建设的需要,但土地供应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供应机制。首先是继续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确保供地规模与建设规模相匹配,把用地计划加以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其次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步伐,做好土地征收,尽快形成实际土地供应。再次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备。已经储备的土地、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最后,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继续开展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的试点。
四、因地制宜,优化保障房供给结构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群众生活与居住水平差异很大。与此同时,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时期,大量人口和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大中小城市之间持续流动。在这种形势下,保障性住房建设就必须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同地区应合理确定不同的供应结构和规模。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保障房的建设规模就应大一些,比例适当高一些,综合考虑困难程度不同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而对小城镇来说,重点可能就是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中央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以及今后五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各地在实际推进中,要继续总结前几年的经验,提前落实和制定好资金、土地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同时,还要继续落实好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松劲、不懈怠,持之以恒地把保障性安居工程抓实抓好。
五、总结经验,完善保障房分配、质量和管理机制
公平分配是“生命线”,关系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成败。这几年,各地在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等制度上下了很大功夫,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把待分房源、轮候对象、分配过程、最终结果全面公开,是实现分配公平的关键一招。这些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做法,要继续坚持下去,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错必纠,确保操作不走样。同时,还要完善租赁型保障性住房梯次补贴制度和购置型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调节制度,全面实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制度,抓紧建立住房保障对象信用管理制度。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这几年,通过严把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供应、施工监理等关口,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保障性住房质量总体可靠,但少数地方的个别项目也存在不同类型的质量问题。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上不能有丝毫马虎,要继续落实好各项质量安全监管措施,严格项目验收,保证质量。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是各国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这几年,随着分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数量的增加,如何实现可持续运营管理依然是有待破解的一个难题。从各地实践来看,还是要坚持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职能部门与社区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良性互动机制。同时,明确投资建设者的产权地位,实行投资、所有、受益及维修运营的权责统一,激励民间资本参与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提高运营效率。对于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在建设阶段就要考虑后续运营问题,通过提高商业设施配建比例、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等方式,平衡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所需资金。(倪虹)(来源:国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