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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中华民族未来,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食品药品安全是民生大事,也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热点领域。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八大和二中、三中全会,都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作出部署。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建立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机制、社会共治制度和可追溯体系,建全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严守法规和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一、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监管体系
2013年,开始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目前,省级机构组建基本到位,一些地方还在机构设置、人员划转、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但是改革的进展并不平衡,有一些地方改革进度缓慢,有的市县改革尚未启动;一些地方人员编制配备不足、技术资源整合不到位、监管执法装备不够、划转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在新的一年里,各地要按照建立“统一权威”监管机构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一是推进市县机构。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抓紧把市县两级的监管机构组建到位,把乡镇(区域)监管所建起来,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同时,要充实加强基层力量,选拔优秀专业人才充实基层人员一线,同时,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提高监管业务人员素质和能力。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围绕使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把市场和社会能做的事情尽量放出去、放到位;加强监管执法和能力建设,把该管的事项切实管好、管到位。既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职责界限,准确定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也要厘清中央和地方的职责界限,合理划分政府各层级事权,做好财权与事权匹配、权力与责任持钩,特别是要科学划分中央、省、市、县各层级的监管事权。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评审批效率。通过完善法规,建立科学的审评审批链条,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行政与技术部门事权,调整审评审批策略等措施,建立起资源优化配置、权责清晰、运转高效有序的审评审批体系。同时,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的合并调整,完善特殊审批机制。
三、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
制度是监管执法的基础和依据,是监管工作之“纲”。不仅要解决制度有没有的问题,还要解决制度好不好和管不管用的问题。加强和创新制度建设的主要途径有:(1)加快修订法律法规。做好《食品安全法》修订后续工作,以及出台后的宣传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药品管理法》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药品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和规范文件的制修订工作。(2)加强标准制修订。加快对食品药品标准进行整合和清理,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推进食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3)健全制度规范。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白酒等进一步严格生产许可,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和销毁相关制度,深化保健食品许可制度改革,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探索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强制保险、民事赔偿、质量安全授权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等新的监管制度。(4)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执法主体、内容、方式、标准等,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基层执法的权威性、公信力。
四、改进监管方式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食品安全未知风险、人为风险、衍生风险交织共存;新的化药、生物药、医疗器械等的安全性、有效性面临新的挑战。食品新材料、新工艺、新型添加剂使用越来越广泛,医药产业创新驱动发展,新药注册申报量迅速增长,每年受理总量高达7000余件。所有这些都要求必须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1)源头治理、全程控制。通过早期介入、风险防控、全程跟踪,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控制好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关键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2)科学监管、效能监管。依靠科学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在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条件下,实现对食品药品的全覆盖、全过程监管。运用风险分级、管理分类的方法,例如,对产品按风险分级、对企业按信用分级,实施有区别的分类管理。(3)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先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进行,探索经验、以点带面,调动地方积极性。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对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在食品领域,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等产品为重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村等区别为重点,以网上销售服务等新兴业态为重点。在药品领域,重点开展对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售药、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违法广告等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开展医疗器械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衔接配合。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黑工厂”、“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六、加强重点行业综合治理
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首先是生产出来的。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提高企业自身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是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对那些利欲熏心、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人,下猛药、出重拳,严厉打击,决不姑息。以实施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为重点,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设备工艺、操作规程、追溯体系、标签标识等各个方面,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加快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强化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在食品方面,突出婴幼儿乳粉、肉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餐饮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为,改进硬件、管理水平和自检能力。在药品方面,推进新修订药品GMP、GSP实施,确保认证尺度一致、扶优汰劣。继续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促进仿制药质量提升。发挥好执法药师药学服务作用。全面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
七、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本质上是风险管理,这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作保障。在整合机构、转变政府职能的同时,要加快食品药监管系统科研创新步伐,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1)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最急需、最薄弱环节特别是基层食品药品检测能力建设,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建设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整合县级检验检测资源。加强技术测评体系建设。(2)改善技术技术装备条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推进国家、省、市三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配备和实验室改造,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装备保障能力建设。(3)加快信息化步伐。强化顶层设计,推进国家、省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监管业务系统和统计数据库建设。督促婴幼儿乳粉、肉制品行业加快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八、强化多方协调联动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各地方齐抓共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治,需要全社会参与。(1)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自身建设,强化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促进部门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用好督查考核等手段,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2)健全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3)健全全社会共治的制度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要予以曝光,将失信企业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完善民事赔偿制度。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诚信道德水平和科学素养,提升群众自我保护和参与治理的能力。(龚维斌)(来源:国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