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如何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

2014年03月20日16:1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2014 宗教 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学习问答

宗教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宗教工作。长期以来,在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宗教政策的指导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逐步做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种宗教之间、各宗教团体之间和睦共存,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和谐相处,保持了宗教领域的团结和稳定。可以说,我国是世界宗教问题处理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努力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国家安定、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仍然是摆在面前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指明了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的方向,明确了任务和要求。

一、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宗教工作的好形势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宗教工作,坚持把宗教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过去的一年,宗教工作取得新成绩。认真总结已经取得的成绩和长期积累的成功经验,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借鉴和发展。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宗教政策,我们党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日益巩固和发展。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宗教工作,始终坚持把宗教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社会各方面对宗教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断深入,对做好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一步加强。我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尊重和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祖国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二是宗教管理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做好宗教工作,管理好宗教事务,建设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为适应宗教管理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宗教管理工作机构建设和干部培养。国家和地方宗教管理部门以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使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受到教育,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为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全面贯彻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宗教正常秩序,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各方面在正确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性、复杂性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四是宗教界在开展对外交往交流、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中发挥积极影响。宗教界在依法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反邪教斗争,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政府取缔邪教组织的理解和支持。宗教界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交流,采取多种方式有力反驳和揭露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宗教、人权等进行的反华图谋。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及宗教界、宗教人士,加强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宗教界及其宗教人士的交流活动,为推进经济文化交往、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服务。

二、深刻认识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当前,在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努力推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坚持从国家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明确做好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依据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宗教工作的方向、重点和主要任务。在此基础上,坚持从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有针对性、开创性地解决一些宗教领域的实际问题,把宗教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正确认识宗教的历史性、社会性和群众性,清醒认识宗教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从而提高对做好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才能把做好宗教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我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一方面,公民有不信仰宗教或信仰宗教的自由权,既要保证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也要保证信教群众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另一方面,任何宗教团体、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至上,不妨碍社会正常秩序,不侵犯他人权益,确保社会安定团结的国家大局;第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有法必依、有规必循,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以及相继制定出台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的法规,是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依据,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和宗教活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做好宗教工作意义重大。这些法律法规为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宗教管理,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保证作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一方面是深入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和一系列管理办法,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管理者知法懂法执法,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另一方面是坚持有法必依,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要切实做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第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违法违规必究。依法依规制止非正常宗教活动,坚决取缔非法宗教组织,打击“邪教”组织;第四是依据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不断修订、制定相关配套法规,使宗教事务法律法规日趋健全、完善。

三是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精神和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四是积极做好宗教活动组织工作。指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通过宣传宗教界、宗教团体、信教群众遵纪守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动创建活动更广泛地开展。积极协助、引导宗教界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有序化。指导、支持宗教界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文化、宗教道德中的和谐理念,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事业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宗教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宗教工作调查研究

一是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宗教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宗教工作机构的干部队伍素质是个重要因素,是基本保障。着力加强宗教工作机构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宗教工作,加强对宗教工作机构的领导,为做好宗教事务管理提供条件。加强宗教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宗教工作的干部,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宗教管理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培训,重点是地(州、市)、县(市)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宗教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宗教管理人员、宗教教职人员,使他们深刻领会、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宗教政策,熟悉、掌握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方法,了解当地宗教事务的基本情况和新形势、新问题,提高处理宗教事务的能力。

二是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针对当前国际宗教形势错综复杂和国内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总结基本经验、正确判断形势、找准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加强宗教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进一步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张定龙)(来源:国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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