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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十二)组织实施节能环保国家级示范工程建设。结合国家节能减排重点和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需要,尽快提出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商,积极争取支持加快部署启动。在示范工程基础上,深入研究提出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推广的政策和机制,发挥示范工程引领作用,从根本上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十三)发展一批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选择一批技术水平先进、工艺路线清晰、节能环保效果突出、推广意义重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技术装备,提出一批绿色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产业化示范;继续组织编制发布节能、环保、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十四)培育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加强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节能环保装备基地的指导。积极扶持节能环保产业集中、特色鲜明的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支持、培育建设形成若干个节能环保产业园区。
(十五)促进节能环保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筹办中国国际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交易展,打造市场化、国际化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展示交易平台。落实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方案,加强人才交流和能力建设。利用联合国工发组织合作伙伴计划平台,支持节能环保企业“走出去”,提高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
五、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务实推进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六)组织编制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为重点,组织编制工业领域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措施,加强技术和标准支撑,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七)实施重点区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指导“三区十群”工业主管部门编制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编制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引导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绿色升级改造,提高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点行业清洁发展水平。
(十八)开展高效清洁用煤重点技术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组织筛选一批推广潜力大、节煤效果好、污染物排放少的高效清洁用煤工艺技术。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开展焦化、煤化工、工业窑炉、锅炉清洁化高效用煤技术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减少煤炭使用量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十九)组织实施汞削减、铅削减、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实施计划。开展清洁生产技术产业化示范,优先支持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清洁生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编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产业集聚区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指导企业开展绿色改造,促进改善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二十)实施“双百”工程。编制发布百个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案例,总结提炼典型清洁发展模式,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开展百家工业企业产品生态设计试点,探索建立我国产品生态设计的激励机制和推行模式,引导企业树立全生命周期污染控制理念,促进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全生命周期控制转变。
六、继续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
(二十一)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以战略性稀贵金属、有色金属、钢铁、橡胶等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资源再生利用示范工程。继续推进废钢铁加工、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等再生资源行业准入管理,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加强环保核查、行业准入与许可证更新发放政策之间的衔接,实施好再生铅企业准入公告,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规范发展。在区域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研究推进铅酸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研究和设计,积极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新模式。推广应用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典型技术开展科技成果鉴定。
(二十二)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以提升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为目标,重点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和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梳理12个基地建设试点地区试点工作现状,努力搭建服务平台,提供技术、融资、合作方引进等不同解决方案。推动实施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重点推进赤泥、磷石膏、电解锰渣等难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联合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实施好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支持综合利用废渣发展高标号水泥和特种水泥。
(二十三)加快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继续推进重点领域再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扩大再制造试点示范领域和范围,开展逆向物流体系建设试点,加强再制造集聚区及示范园建设。积极推进废旧电机、内燃机、机床、工程机械等机电产品再制造及流程工业机械装备在役再制造。完善再制造行业管理和再制造产品认定制度,积极推进再制造产品认定制度与优惠扶持政策、再制造产品和旧件进出口监管等政策的互动。
七、切实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政策机制改革创新
(二十四)完善基于能耗标准的惩罚性电价政策机制。组织各地区认真落实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开展电解铝企业电耗核查,加强与价格主管部门衔接配合,实施对超电耗标准企业用电加价政策。将惩罚性电价政策实施范围由电解铝扩大到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尽快拿出政策方案。
(二十五)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研究提出利用环保标准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思路,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研究提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改革思路,加大对“能效之星”、能效“领跑者”、能源管控中心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快标准体系更新速度,充分发挥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在建立完善标准体系中的作用,尽快制(修)订一批工业节能减排标准。开展绿色工业发展和低碳工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指导各地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低碳工业园区建设。研究利用可持续发展和生态设计理念指导工业园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