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大股东从中作梗?
至于中钢是次突然提出敌意收购,是否意味着双方的关系陷入僵局,上述权威人士表示,也不尽然,中钢的发难纯属势之所迫,因为在双方的谈判过程中,中钢感觉到如果收购不成,可能对其在双方合资公司当中的利益不利。
“可以说,中钢是为了保护自己在合资公司当中的权益才不得已出手的,对于目前的谈判情况,中钢实际上非常失望,”该人士称。
中钢集团发言人并未正面回应本报记者的相关查询。
事实上,另有消息人士表示,中钢在此期间已经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其中就包括增持Midwest股权。
1月25日,Midwest公告称,该公司注意到中钢24日在市场增持公司股权至10%以上,作价为5.3澳元。
截至目前,中钢持有Midwest的股权比例已经达到19.89%,按照其全面收购协议,只要能够取得50.1%的Midwest股权,即对Midwest的控制权,该次全面收购就将生效,这意味着,只要再此取得30.21%的股权,中钢就将全面入主Midwest。
“唯一的不确定性可能是在Midwest的另一大股东David Law。”知情人士透露。
David Law的身份惹人关注。
据称,他本人既是Midwest的董事会副主席,也是第二大股东,目前持有Midwest约13%的股权,此前中钢的第一次收购建议被否,主要就是David Law的原因。
参与该交易的消息人士说,David Law在谈判当中,一直存在某些利益冲突,而传闻当中的某些不合理谈判条款,就出自David Law的要求。
来自外电的消息称,David Law曾表示自己实际控制的Midwest股权数量远超过13%,但果真如此的话,David Law恐怕将因未真实申报持股量而触犯有关监管条例。
不仅如此。Midwest此前公布的一项股权激励提案也将该公司的管理层推向了风口浪尖,质疑之声风起。
根据该公司的提案,公司将向董事和高管以非常低的价格发放高达1300万的期权。根据安排,还可以拿到400万的期权,而公司主席Jesse Taylor和董事Roger Tan以及Stephen de Belle,每人也可以拿到300万期权。
这项安排被理解为直指中钢。
不仅如此,该项期权的受惠人包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而在澳洲的监管条例中,非执行董事是不允许接受期权和花红的。
“在我看来,这根本就是非同寻常的,”香港一家持有Midwest的对冲基金代表表示,“他们试图分给这些人超过10%的公司股权,而这些非执行董事拿到这些期权之后,就存在利益冲突,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会代表少数股东的利益了。所以,他们是要跟公司的主要股东David Law站在一条战线上了。”
该期权激励议案将在金妮娜5月份的公司股东大会上由股东投票通过。
14日,中钢已经明确表示,坚决反对该项提案。
“我感觉,David Law是中钢收购成败与否的最大不确定因素。”上述参与交易的消息人士表示。
据称,澳洲金融委员会、证监会等有关机构将展开对David Law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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