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10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等有关负责人在人大新闻中心就“住房保障”情况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
(摄影:中国网 赵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情况时表示,经过20多年的努力,住房严重短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齐骥说,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住有所居的目标。2007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就是我们说的2007年24号文件,提出了住房保障制度目标和框架。温家宝总理在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提出了三条原则和四项措施。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表明党和政府对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视和决心。
齐骥介绍说,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启动了住房制度改革,当时城镇住房严重短缺,人均建筑面积不足8平米。经过20多年的努力,住房严重短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特别是近5年来,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把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促进其健康发展,坚定不移地落实政府保障责任,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住房改革和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基本确立。商品住房已经成为城镇住房供应的主体。目前,商品住房投资占城镇住宅投资的比重达到85%,年竣工量在6亿平方米左右。
二是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持续改善。全国有4000多万户城镇家庭通过购买新房或者二手房改善了住房条件。按户籍人口计算,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了28平方米左右,人均每年增加1个平方米。城乡人均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三是住房保障工作迈出了重要步伐。目前,全国所有城市都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累计改善了95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28万多户承租公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进行了租金减免。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得到加强。旧居住小区通过整治、设备完善、环境改善,约有500多万城镇居民通过棚户区改造搬进了新居,解决了住房问题。另有4400多万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帮助,改善了居住条件。
四是房地产市场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2个百分点以上,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10%。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解决好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和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改革和建设,立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特点和人口资源条件,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政策体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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