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须同步
在业内看来,只要“市场煤”与“计划电”间的体制性矛盾不消除,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年年都会陷入如此窘境,发电企业即便用尽招术也是死路一条。
“在中国的电力结构中,超过70%的火电是靠煤发电;煤炭产量中,超过60%用来发电,因此煤和电本应该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他们之间争来争去是不正常的。”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认为。
韩晓平表示,煤电之争的表象是价格,实质问题在于我国的能源价格管理体制,是“市场定价机制”和“电价管制机制”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将煤炭推向市场,而电力的市场化进程没有跟上,煤炭价格上涨,电价不能相应调整,给发电企业造成很大压力。
从2006年12月27日起,国家不再具体负责双方谈判,让煤电双方私下协商。与已开始向市场化靠拢的电煤价格相比,我国的电价改革明显滞后。2002年以来,我国开展以市场化为核心的电力体制改革,即最终以市场竞争形成电价。但是,电力体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庞大工程,真正到位可能还要许多年。
在韩晓平看来,解方法在于电价改革,“现在最迫在眉睫的是理顺电价机制,尽快建立与发电环节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初步建立有利于促进电网健康发展的输、配电价格机制,销售电价则要反映资源状况和电力供求关系并逐步与上网电价实现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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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煤电联动”
煤电联动政策始于2004年年底。当时国家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
电煤订货会变身记
1965年全国煤炭订货会诞生。
2005年全国煤炭订货会更名为“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电煤合同,但涨价的幅度要控制在8%以内。但这一年的电煤合同签订情况很不理想;合同价格的涨幅也超过8%;而且,由于煤电双方不能就电煤价格达成一致,很多合同此后没有得到执行。
2006年 “全煤会”进一步放开价格,取消国家发改委2005年的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并且补充规定“如果市场电煤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政府将“采取临时干预措施”。此次会议签订的合同比2005年还少。
2007年国家发改委给煤电企业双方发出了三个不同于往年的信号:一是取消传统订货会形式。二是强调坚持以质论价、同质同价、优质优价的基本原则。三是市场主体范围扩大,以前都是由5大发电集团通过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统一协调,现在凡是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都可以直接同煤炭企业谈判,门槛大大降低。
2008年实现电煤的临时指导价向市场价彻底并轨,重点合同总量为9.86亿吨,超出发改委框架运力总量7.85亿吨逾2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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