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今日刊登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于2007年12月18日正式成立。
该消息稿称,建立石油储备是应对突发事件,防范石油供给风险,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手段。
消息还称,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是中国石油储备管理体系中的执行层,宗旨是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石油储备保障,职责是行使出资人权利,负责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和管理,承担战略石油储备收储、轮换和动用任务,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
消息称,该中心的成立增强了中国石油储备管理力量,理顺了中国石油储备管理层级关系,拉开了我国石油储备向专业化、正规化发展的帷幕,将对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石油储备管理体系,加快战略石油储备建设,规范石油储备运作,保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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