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在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的省份,共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825亿斤,早籼稻75亿斤。
“最低收购价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有效地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表示。
据悉,作为一种引导性和保护性价格,当主要粮食品种的市场价格低于国家制定的当年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在粮食主产省份委托国有粮食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
据介绍,2005年、2006年,国家先后启动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2005年,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2299亿斤;2006年前三季度,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1818亿斤。国有粮食企业占全社会粮食收购量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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