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在近日(6日)发布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指导意见》中明确,今后五年,要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和加强非资源性垄断行业价格监管。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指导意见》对今后五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在确定的十一项重点任务中,“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非资源性垄断行业价格监管”被突出出来。
报道指出,国家发改委在这份《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这是指导未来五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文件。”发改委方面表示。
发改委表示,“十一五”期间要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服务。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有:配合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电、水、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监管,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
“针对非资源性垄断行业的价格,要加强监管,按照促进发展、注重公平、合理成本、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铁路、民航、通信等垄断行业的价格行为,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据介绍,此外,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房地产价格、物业管理收费和殡葬收费等民生价格收费也是发改委今后五年价格工作的重点。《指导意见》提出,要着力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监管,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收费问题入手,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据悉,十一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任务还包括:促进环境保护价格政策全面落实;规范涉农价格收费秩序;整顿规范涉及企业的收费秩序;加强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防范和妥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打造12358价格举报品牌;大力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迟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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