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已经由商务部正式编制完成。这是中国第一次就农村市场制定的国家级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国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三点五万亿元,年均增长百分之十左右。
《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有四大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和改造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全国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三点五万亿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八成五以上的乡镇和六成五以上的行政村,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二是构建顺畅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组织实施“双百市场工程”, 重点建设一百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着力培育一百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全国农副产品购进额达到二点三万亿元,农产品在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中的销售额占全部农产品零售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是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全国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达到一点一万亿元;
四是培育市场主体,增强流通企业活力,鼓励和支持农民进入农村流通领域,鼓励大中型流通企业进入农村商品流通,积极推进参与农村商品流通的中小企业创新。
“十五”期间,中国农村市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二00五年,全国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两万两千零八十二亿元,比一九九五年增长一点六八倍,“十五”期间年均增长百分之十一点一。(中新社北京十月三十一日电/记者 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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