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昨日公布的《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和《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要通过行业准入门槛标准、土地和银行信贷这三大“闸门”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业内专家则表示,国内银行应适度放开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的投资,以利产业政策目标实现。
严控三大闸门
《专项规划》提出我国水泥工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比例达到70%,新型干法水泥技术装备、能耗、环保和资源利用效率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到2020年,产业集中度达到较高水平,水泥工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并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能力;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控制在7亿吨左右;企业数量由目前5000家减少到2000家左右,生产规模3000万吨以上的达到10家,500万吨以上的达到40家。
数据显示,我国水泥产量从1978年的6524万吨增加到2005年的10.6亿吨,从1985年起我国水泥产量已连续21年居世界第一位,目前占世界总产量的48%左右。据测算,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水泥消费将继续保持在较高的水平,预计2010年水泥年需求量将达到12亿吨,2020年将维持在13亿吨左右。
但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水泥工业的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企业规模小、产品档次偏低、落后生产能力仍占相当比重、能耗大、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长期低水平发展积累的原因,也有近两年在市场需求拉动下,一些企业不顾产业政策,低水平盲目扩张所带来的后果。
为此,《产业政策》不仅提出了行业准入门槛标准,也通过严把土地和银行信贷两个闸门来规范投资秩序,把管理的关口前移,有效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
《产业政策》要求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可开采30年以上的资源保证,新建设水泥粉磨站规模至少为年产60万吨。除一些受市场容量和运输条件限制的特殊地区,限制新建设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不得新建设立窑及其他落后工艺的水泥生产线,严禁将已淘汰的落后设备转向其他企业。
《产业政策》提出,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水泥建设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国外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对国内水泥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上的并购协议,须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证券监管部门应支持大型水泥企业集团,按有关程序上市募集资金;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及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证券部门不批准上市或扩股融资。
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不具备发展条件的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能力,防止不顾环境影响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水泥项目。要求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少于35%。将重点支持在有资源的地区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大型熟料基地,在靠近市场的地区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
“集中度”和“比例”是难点
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曾学敏日前表示,“十一五”期间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目标的难点在于产业集中度和新型干法比例的提高。
她认为,“十一五”期间,将水泥企业户数减少到3500家是有难度的。目前粉磨站建设比生产线要多,每年新增户数大部分为粉磨站,使目标很难实现,应当考核熟料生产线的户数。
而前50家集中度达到50%也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因为“宁作鸡头,不作凤尾”的企业文化阻碍着企业重组联合。
曾学敏认为,作为产业政策最重要的目标,新型干法比例达70%存在着一定的阻力,主要是银行惜贷阻碍了行业的发展。她表示,目前不是资本短缺,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资本都是过剩的。国内不放贷,企业必然要寻找国际资本。不管是国际上的实业资本还是金融资本,从发展趋势均看好中国的水泥工业。
曾学敏呼吁,国内银行应适度放开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的投资,支持民族水泥工业的发展,以顺利完成70%的既定目标。(记者 费杨生 高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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