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最近出台的《“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及其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对台资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全面推进闽台产业对接。
福建省政府在《规划》及其实施意见中确定了包括信息、机械、石化三大主导产业和金融业在内的十大主要对接行业及其对接重点,提出要落实台商投资优惠政策,包括所得税减免、对鼓励类项目实行进出口减免税、支持台资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与技术成果转化、优先提供对接项目用地等。其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主要措施是:
——台资企业投资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可按《台资企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暂行办法》申请贷款,也可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产业对接项目建设贷款利率,可给予适当优惠。台资企业在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后可将其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备等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对符合产业政策与贷款条件的台资企业,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金融机构应依其贷款申请及时审批发放。
——允许对台小额贸易以可兑换货币、人民币等货币计价结算,允许参与小额贸易的台湾贸易机构在贸易口岸所在地银行开立和使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收付。
——争取台湾金融企业在福建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支持台湾金融企业和大企业财团参股福建金融企业,直接或间接设立合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鼓励以台资为主在福建设立服务中小台资企业的担保机构,拓宽台湾金融资本入闽渠道。
据福建省发改委介绍,截至去年底,在闽台资企业累计达8463家,合同利用台资169.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09.3亿美元;台湾百大企业已有37家在闽落户,台商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逾600项,其中超亿美元项目15项。(许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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