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今天公布中国第一起涉农产品反倾销案初裁结果。初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并由此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
自即日起,国内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百分之三十五至百分之五十七点一)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于今年二月六日立案,是商务部应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首例涉农产品反倾销案。
马铃薯淀粉是以马铃薯为原料加工而成的由多葡萄糖分子组成的一种白色粉状物,主要用于食品、医药、石油化工、造纸、纺织、饲料、发酵、铸造、建材等各工业领域。(记者 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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