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7月31日在此间发布2006年第89号公告,正式公布了有条件恢复进口美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检验检疫要求。这标志着从即日起,符合这一检验检疫要求的美国牛肉可以重新进入中国市场。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恢复进口美国牛肉,落实了中美双方在第17届商贸联委会上所达成的共识,对促进中美双边贸易具有积极意义。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已向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遵照该检验检疫要求,做好恢复美国牛肉进口的各项检验检疫准备工作,确保进口美国牛肉的质量卫生安全和贸易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