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理顺能源产品价格,抑制能源低成本消费,将低成本使用能源的鼓励政策改为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同时,相关部门还将择机出台更有利于节能的优惠措施。
这是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26日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透露的。他还透露了5项节能的优惠措施。
第一是密切跟踪国际油价变化,研究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燃油税尽快出台;第二是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研究制定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过程中,考虑将节能设备作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对象之一;第三是研究全国范围内资源品目的资源税税额调整方案,并逐步完善资源税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第四是研究调整车辆购置税现行税率结构,并与鼓励环保和节能相结合,引导消费者购买低能耗、低排放汽车;第五是根据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对促进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政策进行系统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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