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政策不到位民间投资不踊跃
福建省发改委课题组最近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福建创业投资发展缓慢,很大程度滞后于该省发展高科技产业、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结构的预设目标。这种滞后体现在资本量小、可投资项目少、鼓励及促进创投的政策措施少以及创投企业得不到政府扶持等方面。
有关专家指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政府在资金以及政策层面的带动引导不充分,因而未能形成“政府推动、各类主体踊跃投资、创业投资市场初步活跃”的态势,创投业一直处在相当初级的阶段。
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福建省各类创业投资及相关机构约12家,仅居全国第14位,创业资本的规模也很小。在福建创投企业中,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创投)的注册资本最多,为1.01亿元。其它的如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元,厦门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创投)3000万元,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深圳大鹏证券发起的创业投资公司为3000万元,厦门厦大建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500万元,厦门民办科技投资公司2600万元,厦门松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600万元。与在2003年资本总规模就已超过100亿元的北京、深圳、上海等地无法相比,也与福建在全国占有的较高经济总量不匹配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
从现有12家创投企业的投资构成看,福建创投业的投资互动体系远未形成,政府对民营创投的资金支持显得非常不到位。
华兴创投和高新创投两家由政府创办,其股本均由政府财政出资和国有法人单位出资,没有吸收企业资金、金融机构资金、境外资金和个人资金等非政府资金。如华兴创投,系由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政府出资的产权代表及主发起人,联合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其股权结构为:华兴集团出资7500万元,占74.2574%;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24.7525%;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营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0.9901%。厦门高新创投也是由政府全额出资组建的创投公司。
其余10家创投企业则几乎没有从政府投入的资金中分得一杯羹。目前,福建省各级政府对创业投资的实际投入仅0.6亿元,其中高新创投0.3亿元,华兴创投0.3亿元。
专家指出,创投企业资本构成如此单一,是福建创投资本规模小的直接原因。政府创办的创投企业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创业投资无法形成良性循环,自然也无法做强、做大;由民间创办的创投企业则得不到政府资金的支持。这说明,福建还没有形成“政府出资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境内外投资相结合”的多元化的创业资本来源体系。
这份调查报告还指出,福建关于创业投资的政策和法规还较少,促进本省创投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尚未出台,优惠政策也较少,使得创投企业及个人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这也导致全国各创投机构对福建的政策和法规环境评价不高,进而限制了福建创投业的发展。从《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4》的创业投资机构对不同地区的政策评价中,福建在20个省、市中仅名列第17位。
为促进福建创投业的发展,福建省发改委在这份调研报告中提出了诸多建议以及具体的政策设想。
报告建议由发改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福建省鼓励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由省政府颁布施行,以推动福建创投业形成“政府推动、各类主体踊跃投资、创业投资市场初步活跃”的局面,并建议尽快成立福建创业投资协会。
在优惠政策方面,发改委还建议,可比照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所得税“免二减三”;对创投项目,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优惠税收政策;投资项目失败赔本,允许公司从收益中免缴相当于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所得税。此外,在创业投资发展的早期,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稳定的市场需求。
报告还提醒应注意政府介入创业投资活动的深度和范围,建立政府与民间创业投资的合理分工,走“政府出资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境内外投资相结合”的路子。因为创投业归根结底是商业活动而非政策性金融,如果政府介入过深过广,便会限制民间创投活动的发展,影响民间创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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