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违反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管理等规定的铜冶炼项目,一律不准建设。”记者24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国家将抓紧对已建、在建、拟建铜冶炼项目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整顿。
继10月底发展改革委点名警示铜冶炼行业盲目发展之后,近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制止铜冶炼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
根据《意见》,对已经备案的铜冶炼项目,如单系统在10万吨/年以下,或未采用闪速熔炼、艾萨炉熔炼、诺兰达熔炼等技术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冶炼工艺,或者未落实铜精矿供应、交通运输等外部生产条件,自有矿山原料比例未达到1/4以上的,均停止建设,重新研究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意见》要求,未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的,在建的一律停建,投产的一律停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项目建设用地未经依法批准的,一律停止建设。经清理整顿后,达到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的,列为具备合格资质的企业。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了解到,在铜需求阶段性快速增长、铜价暴涨的影响下,一些地方和企业不顾市场、资源等外部条件,盲目投资铜冶炼行业。预计后年底将形成370万吨铜冶炼能力,远远超过全国铜精矿预计保障能力和国际市场可能提供的铜精矿量。
“市场无序、过度竞争,相互争夺原料,铜冶炼利润将大幅下降甚至会出现全行业亏损,造成投资浪费和金融风险隐患。”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警告。(记者刘铮)
新华网 200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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