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以来,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项目实施中也暴露出不少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近日,国土资源部决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检查工作组织不力、没有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的省份,国土资源部部将暂不受理其新项目。
国土资源部部办公厅在《关于开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中指出,项目实施是项目建设的核心环节,项目实施的好坏决定项目的成败。因此,这次检查要全面了解项目实施的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项目实施监管机制,促进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和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检查范围包括2001年~2004年中央批准下达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摸清项目进展与计划任务完成、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项目实施规章制度建设、项目组织管理、项目设计变更与预算调整、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及项目竣工验收等情况,查找、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的政策、措施等。
检查采取自查、督察与抽查相结合,以自查、督察为主的方式进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自查工作,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自查和督查工作,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抽查工作。
检查分两阶段进行:9月15日~11月15日为自查、督察与抽查阶段,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检查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自查工作。在自查同时,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实地督促检查自查工作开展的情况,核查部分项目。在项目自查、督查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将对部分省份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11月15日~12月30日为总结整改阶段。在项目实施检查第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国土资源部将对全国的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项目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形成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这次检查是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以来部组织进行的第一次项目实施全面检查,以全面推进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水平。据悉,从2001年安排首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至2004年,中央累计下达6批计划,共1507个项目,总投资额约174亿元。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这次检查,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切实防止检查“走过场”,确保检查效果。(王永红)
中新网 200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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