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应否改革的议论终于有了答案。国家主管部门近日在回复政协委员相关建议时表示,将继续坚持“黄金周”长假制度。
从去年以来,要求改革黄金周假日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年初,北京市政协委员李晓松提交了“关于考虑解决‘黄金周’带来一系列问题的建议”。委员指出,连续多年的“黄金周”在带来经济成效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相当大的“幸福苦恼”:景区景点承受着人流的强大冲击,交通行业不仅承担着人流,还背负着物流的巨大压力;人口大流动使所有服务资源处于过度使用的状态,同时它所蕴含的安全问题也使人深感忧虑。“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要对此进行研究。对于正在发展的中国来说,要让休假成为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生活的‘非常时刻’,要考虑解决问题的长远之计。”
不过,国家旅游局就政协委员的建议答复则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继续坚持黄金周长假制度利大于弊。”据国家旅游局介绍,黄金周休假制度是在国务院确定的公众法定假期基础上,与临近的双休日“搭桥”形成的。这一长假制度的实施,使公民休息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和有效运用,也符合社会管理的客观规律。“黄金周长假制度,为人民群众外出旅游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保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种消费需求创造了条件,从而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国务院1999年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增加公众法定休假日。为了便于安排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和居民的中远程旅行,自2000年“五一”开始,将临近的双休日与法定假日“搭桥”,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三个连续7天的长假。
至于集中休假带来的诸多压力,国家旅游局在回复中指出,黄金周协调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黄金周旅游秩序日趋好转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践证明,随着黄金周组织协调水平和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的情况越来越好,黄金周长假制度实行初期出现的交通拥堵、景区秩序混乱等方面的问题趋于缓解,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也一年比一年好。”
国家旅游局认为,我国是人口大国,“人满为患”并不是黄金周的特有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黄金周”长假制度出现的种种问题,只有靠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和交通运输业,全面增加有效供给来解决。
北京青年报 200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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