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3月17日,欧盟终裁认为,中国涤纶短纤行业对欧盟存在倾销。记者昨天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了解到,国内涉案的50家企业将被课以4.9%到49.7%不等的反倾销税。
欧盟2003年12月宣布对从中国和沙特阿拉伯进口的涤纶短纤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中国产品涉及金额2500万美元,涉及企业50家左右,5家积极应诉。而在这5家企业中,只有上海远纺拿到4.9%的反倾销税率,杭州安顺、江阴长隆和慈溪江南化纤各拿到18.6%、24.6%和26.3%的裁决税率,另一家应诉企业和所有未应诉企业则被课以49.7%的最高税率;同时,欧盟终裁中国化纤布行业对欧盟同行的损害成立。从终裁公布之日起,欧盟向当地进口中国涤纶短纤的商家征税。
同去年12月欧盟对本案终裁草案披露时做出的4.9%到80.2%税率相比,此次正式终裁的税率降低了不少。但是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美国与中国在产业结构和工业成本上差异很大,欧盟使用面临多起垄断指控的美国WELL-MAN公司的内销价格作为“替代国价格”,来计算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这完全不合理。据企业反映,通常15%以内的税率企业是可以承受的,因此此次终裁意味着除上海远纺以外的所有企业都无法再向欧盟出口。
据了解,目前纺织商会已将这起案件转达给商务部,中方有可能将本案诉至WTO争端解决机构。
京华时报 200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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